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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等文件,需要开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
3.《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
三、主要内容
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涉及招投标活动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文件施行时间
文件自2025年9月29日起施行。
五、关键词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专项清理,是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由制定机关对涉及特定领域或者特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的集中清理工作。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由万博体育APP官方网_万博体育manbetx3.0:司法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张灵珍;联系电话:0578-6506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