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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根据上述规定,今年需要开展新一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随着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修订,我局现行有效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矛盾,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发展需求的问题。
三、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
4、《浙江省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自然资办〔2019〕53号)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梳理公布了我局2025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以下2个部分:一是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件),二是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5年9月4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10月9日。
六、解读机关
由万博体育APP官方网_万博体育manbetx3.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夏帅 ;联系电话:0578-68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