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金坛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现就金坛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热点问题回应如下:
问:补助对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贫困。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贫困人员。二是危房。必须是按《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满足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
问: 农村危房鉴定及改造方式是怎样的?
答:危房结构危险程度鉴定。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组织专业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对农村危房进行鉴定,报区住建局核定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分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两种类型。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街道)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
问:危房改造工作有什么样的建设标准?
答: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问:危房改造工作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的农村贫困人员危房改造进行补助,翻建新建每户补助18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10000元。
问:危房改造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1.申请。符合农村C级、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补助对象,上报镇(街道)。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核。镇(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请后,组织人员上门进行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残联对贫困人员的身份及房屋危险等级进一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镇(街道)转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组织施工。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依据省危房改造控制面积标准,按照民房建筑规范和当地民房抗震要求,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材料合格,质量安全。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6.资金拨付。危房改造结束并且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按规定拨付到农户“一卡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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